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3-25 浏览次数:1185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农垦系统经济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场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带动”的各项工作。
(二)承担完善农垦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国有农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政策建议;指导农场职工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指导垦区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高产、稳产的相关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垦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垦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配合省农业开发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四)拟订垦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特色农产品开发和生产。
(五)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责任,协调指导垦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六)负责垦区科技开发,科技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引进、培训工作。
(七)指导垦区防汛抗旱,抗灾救灾、水利兴修工作;承办省水利部门安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八)协调指导垦区农机管理工作、林业管理和绿化造林工作。
(九)拟订监督执行垦区用地管理、承办垦区总体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修订评审工作;编制农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整理及后备土地资源开发规划;依法监督检查农场土地利用。承办垦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等审查、审批、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廉租房、保障房建设,规范场区建设。
(十)负责垦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十一)协调指导垦区劳动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工作,行使垦区14万人口的社区管理工作,负责垦区血防、幼儿教育、公共医疗、卫生防疫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机关本级,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以深化改革为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和省政府对农垦出台的政策机遇,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充分利用发展资源,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抓手,以转型升级为重点,以提质增效为目的,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增强垦区发展活力和动力;以扩大垦区经济增长点为重任,以壮大经济实力为目的,创新开放合作机制,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农垦市场竞争力,打造省级农业投资平台,为确保农垦在“十三五”期间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继续改善民生,以提高职工收入为重点,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率先建成小康垦区打好坚实的基础,努力实现强垦富民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 安徽省农垦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753.1万元。收入来自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53.1万元,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6,864.5万元,占88.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万元,占9.80%;医疗卫生支出76.8万元,占0.99%;住房保障支出51.8万元,占0.67%。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53.1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6.4万元,增长0.1%。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林水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6,864.5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6.1万元,增长0.2%,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综合定额标准提高等。其中,“农垦运行”预算2,52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垦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所属农场支农补助;“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预算80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农场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项目支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预算60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农场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项目支出;“其他农业支出”预算2,93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减收农工减负补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760.0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5.0万元,下降4.4%,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减少。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760.0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预算76.8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5.3万元,增长24.9%,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事业单位医疗”预算76.8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度预算51.8万元,比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0.0万元,增长23.9%,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32.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19.1万元,主要用于农垦局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5.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1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收支总预算7,907.6万元,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收入预算7,90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53.1万元,占98.05%;其他收入154.5万元,占1.95%。
七、2016年支出预算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支出预算7,9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1.6万元,占20.8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6,256万元,占79.11%,主要用于农垦系统行政事业机构的正常运转,社会管理职能的落实;用于垦区农工政策性减负,农垦社会的稳定;以及农业技术推广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机关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2.7万元(机关人员66人,按照9500元/人)。其中:办公费9.2万元;差旅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2万元;取暖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三部分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1.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
6. 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表
7.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2016年支出预算总表